北京车辆报废后原号牌还能用吗?
发布时间:2023-10-16 13:09:57
汽车号牌是国家车辆管理法规规定的具有统一格式、统一式样,由车辆管理机关经过申领牌照的汽车进行核验、检验、登记后,核发的带有注册登记编码的硬质号码牌。但是我们都知道汽车是有报废标准的,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应当由车主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那么
北京车辆报废后原号牌还能用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北京车辆报废后原号牌还能用吗
北京车辆报废后车牌是可以保留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北京车辆报废流程1、申请报废更新的车主应填写《机动车变更、转让、改装、停止行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出具《车辆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车辆检验鉴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发给《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查验《车辆报废通知书》后进行拆解,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破碎、车架(底盘)切除,并拍照,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残值;
5、车上有《申请表》、《某某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车辆解体照片。经检验、验证、签字后,回收车牌,按规定报审,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