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报废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6:02
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应当由其所有人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而在提出报废申请的时候,车主首先需要提供车辆相关的信息及证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这两份材料是车主证明自己合法拥有车辆的重要凭证。下面就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北京汽车报废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吧。
北京汽车报废办理材料个人车辆所需材料:
1. 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 经办人需持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3.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 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大绿本);
5. 车辆牌照(前后两块);
6、个别地方要求异地报废需提交所在地的行驶轨迹证明。
7、注:事故车需要单独提供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单位车辆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单位委托书原件1份;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 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大绿本);
6. 车辆牌照(前后两块);
7、个别地方要求异地报废需提交所在地的行驶轨迹证明;
8、注:事故车需要单独提供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北京汽车报废流程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在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机动车的强制报废的要求: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